費用
學雜費
- 大學生(新生第一學年半年學雜費減免):
大學部學雜費
人文及管理學院
工學院
生物資源學院
電機資訊學院
一般生
NT$38,600
NT$44,400
NT$49,500
NT$44,400
台灣獎學金受獎生
NT$22,827
NT$26,302
NT$26,086
NT$26,302
- 研究生(新生第一學年半年學雜費減免):
碩博士班學雜費
人文及管理學院
工學院
生物資源學院
電機資訊學院
一般生
NT$37,300
NT$45,390
NT$44,000
NT$45,390
台灣獎學金受獎生
NT$23,637
NT$25,859
NT$25,396
NT$25,859
- 僅限台灣獎學金受獎生之碩士生就學第三年後之繳費參考標準如下:
碩博士班學雜費基數
人文及管理學院
工學院
生物資源學院
電機資訊學院
台灣獎學金受獎生
NT$11,047
NT$13,269
NT$12,806
NT$13,269
- 依教育合作協議入學者,依協議規定辦理。
住宿費
NT$ 9,500 / 每學期
(注:住宿費具變動性,寒暑假期另計)
其他費用
學生保險:NT$ 450 / 每學期
健康保險:NT$ 826 / 每月
網路使用費:NT$ 350 / 每學期
日常開銷:NT$ 6,000-8,000 / 每月
學雜費收退費基準
學生休、退學時間 |
學費、雜費退費比例 |
備註 |
---|---|---|
一、註冊日(含當日)前申請休退學者 |
免繳費,已收費者,全額退費 |
|
二、於註冊日之次日起至上課 (開學)日之前一日申請 休、退學者 |
學費退還三分之二,雜費全部退還 |
其採學分學雜費或學雜費基數核算者,退還學分費全部、學雜費基數(或學分學雜費) 三分之二 |
三、於上課(開學)日(含當日)之後而未逾學期三分之一申請休、退學者 |
學費、雜費退還三分之二 |
其採學分學雜費或學雜費基數核算者,退還學分費、學雜 費基數(或學分學雜費)各三 分之二 |
四、於上課(開學)日(含當日) 之後逾學期三分之一,而未逾學期三分之二申請休、退學者 |
學費、雜費退還三分之一 |
其採學分學雜費或學雜費基數核算者,退還學分費、學雜 費基數(或學分學雜費)各三分之一 |
五、於上課(開學)日(含當日)之後逾學期三分之二申請 休、退學者 |
所繳學費、雜費,不予退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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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 : 一、表列註冊日、上課(開學)日及學期之計算等,依各校正式公告之行事曆認定之;學校未明定註冊日者,以註冊繳費截止日為註冊日。 二、學生申請休學或自動退學者,其休、退學時間應依學生(或家長)向學校受理單位正式提出休、退學申請之日為計算基準日;其屬勒令退學者,退學時間應依學校退學通知送達之日為計算基準日。但因進行退學申復(訴)而繼續留校上課者,以實際離校日為計算基準日。 三、休、退學之學生應於學校規定期限內完成離校手續;其有因可歸責學生之因素而延宕相關程序者,以實際離校日為計算基準日。 四、各校不得於學校行事曆所定該學期開始日前預收任何費用。 |